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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通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业务
发布时间:2018/12/4

  12月3日,记者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满足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使用需求,畅通缴存使用通道,自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试点推行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以来,新增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184人。

  “真是一件大好事啊!我准备购买商品房,来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业务,选择了贷款10年的期限,住房公积金贷款相较银行商业贷款优惠了7万多元。”市民肖先生是个体工商户,于11月成功贷款,成为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后,享受公积金优惠政策的第一位受益者。

  据了解,根据《仙桃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进城务工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与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我市年满18周岁,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可自主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原则上以个人缴交社保时申报的收入基数为准,缴存比例最低为10%,最高为24%;个人缴存者住房公积金于每月25日前,足额缴存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受托银行专户;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一经确定,一年不变,于次年申请调整;个人缴存者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后,可以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记者  鹿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