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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学习新修订的《条例》
发布时间:2018/9/21

原标题: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学习新修订的《条例》

    学出党味 学出感情 学出本领

 

  9月20日上午,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会议召开,集中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案件审理等业务。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宋晓波主持会议并讲话。

  就全市党员干部如何学好新《条例》,宋晓波指出,要做到“学习全覆盖”。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开展学习。要做到“方式全用上”。通过专题辅导、集中研学、热点解读、演讲比赛等系列活动,在全市掀起学习新《条例》的热潮。实现学习新《条例》与学习其他知识相结合,日常学习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学习新《条例》与主题党日活动相结合,“学”与“考”相结合。要做到“效果全检验”,通过多种形式对学习效果进行检验,促使党员干部将新《条例》的新要求学通弄懂。

  宋晓波强调,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在学习新《条例》中,要“学出党味”。新《条例》将“两个坚决维护”和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等写入,进一步强化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学出坚定的政治信仰。要“学出感情”。与其他党员不同,对于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而言,新《条例》是专业工具和有力武器,要随身携带、用足用好。要“学出本领”。能否熟练掌握、运用好新《条例》这本“工具书”,是衡量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标志,纪检监察干部要牢牢掌握,补齐短板,并准确运用到监督执纪问责实践中。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强化案件审理业务学习,把案件质量作为办案“生命线”,确保纪律审查经得起历史检验。(文/仙桃日报记者 陈丹  摄/本网记者 胡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