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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号文关于规范试点单位党务公开屏、栏、网建设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0/7/20
 
仙党务公开办发[2010]4
 
 
关于规范试点单位党组(委)机关党务公开屏、栏、网建设的意见
 
各试点单位党组(委):
  电子显示屏、公开栏、公开网(以下简称屏、栏、网)是开展党务公开的重要平台,是保障党员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选择权的有效途径。为充分发挥其直观、快速、便利作用,现就各试点单位党组(委)“屏、栏、网”规范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屏、栏、网”的制作标准
(一)电子显示屏:选址要因地制宜,一般选在各单位一楼大厅或开阔、醒目的位置,规格一般不得少于6平方米。
(二)公开栏:
  1、牌面规格为 8m(长)×1.2m(高),标题统一定为“×××党组(委)党务政务公开栏”;
  2、材质为不锈钢框架、镀锌底版,室外的要有雨棚;
  3、文字和图片为写真或喷绘;
  4、内容为年度公开、季度公开、党务月公开、政务月公开四大块,每块规格2m(长)×1.2m(高);
  5、视觉要求:牌面内容简洁、直观,文字和图片清楚、明了,整体美观、结实。
(三)公开网:参照中共仙桃市委党务公开网(xtdw.cnxiantao.com)进行建设,并与市委党务公开网相链接。
二、“屏、栏、网”的公开内容
“屏、栏、网”是党务公开的有机体,内容互相联系,相互补充,各有侧重。
(一)电子显示屏侧重及时公开党组(委)工作动态、重大党务实施过程、公示公告等党务,落实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参与权、监督权。
  1、摘要公布党中央、省委重要活动、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重要政策(以下简称“四重”)等党务信息,可从《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湖北日报》、湖北电视台等媒体选用信息。
  2、摘要公布本系统上级党组(委)“四重”党务信息,可从本系统报刊、召开的重要会议上选用信息。
  3、摘要公布市委“四重”党务信息,可从《仙桃日报》、仙桃电视台等媒体,市委工作会议上选用信息。
  4、及时公布本地本单位党组(委)党务动态。
  5、对本地本单位重大党务如选用干部,发展党员,评先表优,重大事务的决策、实施等过程,工程建设、机关财务管理中的廉政建设等需要党员群众及时知晓并参与监督的事项及时进行公开。
  6、对有关事项公示公告。
  7、其他应公开的事项。
(二)公开栏侧重公开党组(委)长期工作、阶段性工作,包括电子显示屏公布的动态类、过程类、公开公示类党务实施结果的公开,落实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
1、年公开内容。主要是本地本单位党组(委)一年公开一次的内容:
  (1)党组(委)基本情况,如领导班子成员姓名、职务、工作分工、联系电话;
  (2)党务公开实施方案摘要;
  (3)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反馈电话;
  (4)党组(委)本年度工作计划摘要;
  (5)党组(委)工作议事规则摘要;
  (6)党务公开监督员姓名、电话;
  (7)其他应公开的事项。
2、季度公开内容。主要是本地本单位一季度或阶段性重要工作:
  (1)党中央、省委、市委、本系统党委(组)出台的重要政策,发布的重要规定,召开的重要会议,实施的重大决策,领导的重要活动和讲话等重要党务工作信息;                                                   
  (2)本级党组织重大工作信息,如重要活动、重要工作制度、重大工作部署及落实情况等;
  (3)其他应公开的事项。
3、党务月公开内容。主要是对电子显示屏公布的动态类、过程类、公开公示类党务的一月综述:
  (1)党组(委)工作计划及落实情况。
  (2)重要党务实施后的结果公布。
  (3)对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公开。
  (4)对公开公示结果的公开。
  (5)其他应公开的事项。
4、政务月公开内容。主要是公布一月以来政务方面的信息。
(三)公开网是对电子显示屏和公开栏内容的综合,侧重落实广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电子显示屏、公开栏、公开网要公布一些与党务工作紧密相连的政务信息,务求公开内容系统、完整、全面。
三、“屏、栏、网”的日常管理
  (一)专人专职管理。各试点单位党组(委)要固定安排1人负责本单位党务公开“屏、栏、网”的建设、维护与内容更新,并于2010年3月5日前将名单及联系方式(手机)报至市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纪委402室)。
  (二)内容及时更新。电子显示屏每周更新2次;公开栏分别以年、季度和月为单位更新;公开网每天更新1次。
  (三)落实审批手续。各试点单位党组(委)要加强对所有公开内容的审核,所有公开内容必须由本单位党组(委)书记或分管领导审批后才能公布,对容易引发不稳定的、敏感问题党务的公布,还要上报市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方能公布。
  (四)及时反馈意见。各试点单位要及时有效处理好党员群众反映的意见或建议,做到件件有专人处理,事事有回信,并登记入档。
    各试点单位各二级单位党务公开“屏、栏、网”建设参照上述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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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O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