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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号文关于加强各试点单位党务公开信息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7/20
 
仙党务公开办发[2010]3号
 
 
关于加强试点单位党务公开信息
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试点单位党组(委):
  为做好试点单位党务公开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宣传、交流试点单位党务公开工作中的好经验、好作法,并为市委党务公开网、各媒体党务公开专栏提供稿件,现就加强试点单位党务公开信息报送工作发出如下通知:
一、明确报送信息内容。各试点单位重点报送党务公开工作动态,党务公开工作中的好作法、好成效、好经验,有关会议、文件、材料、简报以及其他与党务公开有关的信息。
二、明确信息报送和采用程序。各试点单位信息经本单位党组(委)同意,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市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投稿及采用。
三、明确信息报送和采用的有效刊物和栏目。市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办的仙桃市党务公开工作简报,市委党务公开网和仙桃日报社、仙桃电视台、仙桃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仙桃网、仙桃周刊等媒体的党务公开专栏均为报送和采用的有效刊物和栏目。
  四、报送信息要求
  1、各试点单位固定1名党务公开信息采用报送员,加入市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QQ群(群号为102150009),申请加入时请注明单位名称,并将名单于2010年1月20日前报市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报送信息的电子邮箱必须相对固定;
  2、报送信息要客观、准确、及时。报送信息要有新情况、新内容,内容要真实,反馈信息要及时、快捷,重要信息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报送;
  3、信息报送一律同时交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一律发送至市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xtdwgk@163.com,在电子邮件中要注明报送单位、信息员姓名和报送信息的标题。
五、加强信息报送工作考核
  1、市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试点单位报送信息的数量及采用情况定期统计,每月将报送、采用及得分情况进行通报;
  2、信息报送和采用任务:各试点单位每月报送4条,每月采用2条;
  3、报送信息1条得15分,采用1条得20分,完成信息报送和采用任务得100分。完成报送和采用任务后,每报送1条加15分,采用1条加20分;未完成报送和采用任务的,每少报送1条扣15分,每少采用1条扣20分。
 
 
 
中共仙桃市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O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