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10号
发布时间:2010/7/20
仙党务公开办发电[2010]10号
关于明确党务公开重点公开内容的通知
各镇(办、场、园)党委,市直一级单位党委(组):
市委党务公开办在督办过程中,发现有些单位只注重公开领导讲话、政策法规等情况,不注重公开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党员群众认为党务公开不实在。为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市委党务公开办要求各地各单位在严格按仙办发[2009]29号文件规定内容的基础上,对13类党员群众关注的信息必须公开。
1、党委重大决策、重要决定事前征求意见、事中实施、事后评估情况(即时、阶段公开)。
2、干部选拔任用考察预告、任用公示、任用原因等情况(即时公开)。
3、评先表模、晋职晋级、录用和调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等事项(及时公开)。
4、领导干部遵守《廉政准则》情况,特别是本人操办喜庆事宜,因私因公出国(境),退缴礼品、礼金,各项收入情况,干预、插手工程建设情况,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况,投资、经商办企业情况(及时、长期公开)。
5、单位和个人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情况(及时、长期公开)。
6、单位公用经费支出情况,包括公务接待、公车配备及运行费用、公款考察等情况(每月公开)。
7、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等情况(每月公开)。
8、重大工程和项目建设立项、招投标、组织实施、施工验收、审计、责任人廉政承诺等过程(及时、阶段公开)。
9、国家扩内需保增长资金、强农惠农资金及其他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本单位大额资金使用情况(及时、每月公开)。
10、政府采购、资产处置等情况(及时、每月公开)。
11、领导干部个人述职述廉述责、民主评议等情况(及时公开)。
12、党委(组)民主生活会情况。
13、党员群众反映问题的处理情况(及时、每月公开)。
市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