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通字〔2016〕10号
关于印发《市委老干部工作局2016年度党风
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的通知
局属二级单位、机关各科室:
经局党总支研究同意,现将《市委老干部工作局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仙桃市委老干部工作局
2016年4月5日
市委老干部工作局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
反腐败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工作会、市纪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推
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
责任,着力强化反腐败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市纪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围绕市委中心工作、老干部业务工作,聚焦中心任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十八条意见”要求,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切实转变干部作风,认真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推动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工作目标
1、认真查找本单位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着力解决涉及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
2、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全面学习宣传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强化工作创新。
3、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扎实推进“三抓一促”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开展治“三官”促“两为”活动,不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
4、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力争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工作内容
(一)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
1.强化党总支主体责任。局党总支担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年终听取各支部关于落实主体责任的情况汇报,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状,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重视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工作。
2.强化党总支书记第一责任。总支书记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反腐败工作,带头开展工作调研和责任制检查考核,高度重视廉政教育工作,开展廉政谈话,讲廉政党课,有效传导压力;不断强化廉洁从政意识,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严格执行党内民主集中制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做廉洁从政表率。
3.强化其他班子成员的主体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研究、布置、指导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支持查办案件,带头组织分管范围内的科室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主动与分管科室或二级单位干部开展谈心谈话,讲廉政党课,并经常性开展监督检查。做廉洁自律表率。
4.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按照“三转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这条主线,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开展工作作风建设及“四风”问题专项检查,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坚决查处公款送节礼、公款旅游、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突出问题,开展元旦、春节、五一等重要节假日廉政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民生监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二)加强惩防体系建设
1.强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一是组织开展第十七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深入开展廉洁从政教育、预防职务犯罪教育;二是继续在党员干部中开展以反“四风”为主题的教育活动;三是积极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四是定期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本单位党风廉政工作,规范行政行为,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
2.固牢廉政风险防控。一是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全力营造良好氛围。通过讲案例摆事实,使全体党员干部自觉参与到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中来。二是从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方面查找廉政风险点,通过岗位互查、科室自查和领导核查,审核确定各岗位、各环节的廉政风险点,提出预防风险对策,制定相应措施,完善相关制度,达到约束权力运行。
3.党务政务公开透明。一是公开权利清单,构建起权责一致、运行公开、依法保障、监督到位的制度体系。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坚持“三重一大”事项及时向市第一纪工委报告制度。三是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深化资金专项管理,巩固管理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三)加强作风建设及党内监督
1.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 “十八条意见”要求,做到人人皆知、人人遵守。狠刹“四风”。
2.继续开展七项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方面突出问题。
3.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坚持民主集中制,规范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落实领导班子工作规则、议事规则。深化党务公开工作,增强党务工作透明度;扎实开展廉政谈心谈话活动,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四)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1.严格执行规定。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廉洁从业规定》《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务员法》、《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筑牢法纪和思想道德防线,对违法相关法律法规的干部职工,要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2.严格执行制度。对照《廉政准则》,切实纠正局机关和领导干部在违规收受礼金、私设小金库、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违纪违规行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
中共仙桃市委老干部工作局办公室 2016年4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