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沙湖、九合垸原种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仙桃工业园,排湖风景区,市政府各部门:
《仙桃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仙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25日
仙桃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试点
工 作 方 案
我市被纳入2015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省级综合示范试点。为切实做好我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试点工作,加快电子商务在农村的推广运用,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充分发挥市场和政府合力,以大中型流通企业为载体,以邮政网络为依托,整合电商、物流、商贸等市场主体和政府公共服务资源,重点促进全市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特色农产品、手工艺品流通和乡村旅游服务的互联网应用,建设完善农村电子商务网购网销、商品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积极探索建立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体制机制,着力打造“渠道畅通、交易便捷、配套完善、服务优良”的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体系,建立健全“一网多用、城乡互动、双向流通、融合一体”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
二、工作目标
(一)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健全。建立符合地方实际的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和市级仓储配送中心(商品中转集散中心),形成由市级运营服务中心、镇级服务站、村级服务点组成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力争2016年2月底前,全市镇级服务站实现全覆盖,重点村服务点覆盖率60%以上;2016年6月底前,全市重点村服务点覆盖率80%以上。
(二)农村网购网销快速增长。3年内,通过网络购物的农村居民占农村地区总人口的比例提高25%以上,村级服务点网络消费额年均突破5万元,农村电子商务交易额增长25%以上,主要农副产品、农产品加工产品、手工艺品、农村旅游服务网络销售额增长35%以上。
(三)农村电商主体快速发展。3年内,建立仙桃市电子商务创新创业平台,参加电子商务培训人数突破3000人,新增电子商务就业人数1000人以上。
三、实施主体
(一)骨干商贸流通企业。湖北中和农产品大市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和公司),湖北富迪实业有限公司。
(二)知名电子商务及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湖北新领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领域公司)等。
(三)物流配送企业。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仙桃分公司(以下简称邮政仙桃分公司)。
(四)其他单位和组织。院校科研单位,金融服务类企业,电子商务孵化园、创业园、协会,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镇、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点,其他物流、电子商务企业(网店)。
四、主要任务
(一)建立市级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中心。支持邮政仙桃分公司、中和公司、新领域公司共同建立仙桃市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中心,为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从事农村电子商务的其他组织和个人提供营运平台、技术培训、业务辅导、信息服务、营销推广、管理咨询及其他增值业务等一条龙服务。支持新领域公司等电子商务及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利用第三方平台开设仙桃特色馆。支持中和公司建设仙桃特色产品展销馆。
(二)建立市级仓储配送中心(商品中转集散中心)。支持中和公司利用现有的冷链仓储设施,整合社会物流资源,建设仙桃市仓储配送中心。优化物流节点布局,建设符合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际的仓储配送体系,有效支撑农村电子商务的广泛应用。
(三)建立镇级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支持邮政仙桃分公司利用镇级邮政服务站,在全市15个镇建设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使其具备线上购物线下体验、区域仓储配送及其他综合服务功能。
(四)建立村级服务网点。支持邮政仙桃分公司根据实际需求,在全市建立150个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点,为农村居民提供网购网销、金融服务、电子支付、代收代发、代退代换、养老金领取及村务公开等便民服务。
(五)开展电子商务业务培训。支持新领域公司等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和电子商务专业培训机构针对政府部门、涉农组织、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相关人员及农村干部、创业青年、电子商务从业人员等群体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训,增强农村居民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电子商务的能力。
(六)加大农村电子商务宣传推广力度。支持电子商务和电子商务服务企业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进农村宣传电子商务,提高电子商务在农村的认知度。支持农产品骨干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和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利用其商品资源和电商平台优势组织全市农特产品节会及品牌推广、网络营销活动,实现本地农特产品线上线下融合。
(七)建设特色农产品质量保障体系。支持仙桃市电子商务协会和农产品骨干流通企业牵头制定本地特色农产品流通标准。支持仙桃市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中心牵头建立特色农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帮助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培育自主品牌。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5年9月10日前)。召开全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试点工作(以下简称示范试点工作)动员会议,全面部署相关工作。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为示范试点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组织实施(2016年5月底前)。各实施主体围绕示范试点工作任务,组织实施示范试点项目。
(三)中期评估(2016年3月中旬)。市商务局、财政局组织工作专班对示范试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开展中期评估;督促各实施主体制定整改方案,及时整改落实;根据评估结果,合理调整示范试点项目任务,确保全面完成示范试点工作任务。
(四)总结迎检(2016年6月底前)。市商务局、财政局督促各实施主体总结示范试点项目实施情况,迎接省商务厅、财政厅对示范试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绩效评估。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示范试点工作由仙桃市电子商务发展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级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与推进。建立示范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级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示范试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地要成立由行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专班,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做好本地示范试点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市商务局负责指导实施主体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示范试点工作情况定期上报省商务厅。市财政局要加强示范试点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监管,及时查处虚报、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行为,对造成较大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强化政策扶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扶持电子商务发展的各项政策,充分利用财税、土地和金融等手段,加大对示范试点工作的支持。要严格落实政策扶持资金,采取以奖代补、专项补助等形式,加大对示范试点项目的扶持力度。
(四)加强绩效考核。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示范试点项目管理和绩效评估办法,定期考核评价项目推进效果,确保示范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五)加强宣传推广。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各实施主体要大力推广示范试点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宣传报道电子商务和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知名网店及电子商务带头人等先进典型,组织开展电子商务高峰论坛、主题演讲、专题培训、创业比赛等专题活动,形成促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