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四项制度”心得体会
市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杰
四项监督制度颁布实施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领会落实中央精神,结合我局组建时间不长,机构队伍还很“年轻”这一现实,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四项监督制度,显得尤其重要。按照市委的要求,我局立即组织学习,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严格落实规定,确保四项监督制度落到实处。
继市委学习动员会后,我认真学习了这四项制度,感受很深。四项制度切中时弊,针对性、可操作性、实效性强。四项制度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衔接配套,构成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使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均纳入监督范围,整个选拔过程都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责任主体清楚,进一步强化了对各级党委政府“一把手”及各级相关部门的监督,突出了监督重点,抓住了关键环节,增强了监督效力,民主程度高,透明度高,监督机制更强。
学习四项制度重点在于深刻理解领会四项监督制度重要意义。四项制度是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重要举措和监督机制的创新。选人用人问题,历来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政治是否稳定,经济是否快速发展,人民群众是否安居乐业,干部是关键。近几年来,我市经济步入快速发展轨道,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逐年提高,这得宜于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得宜于选人用人干部制度的落实。但是,在选人用人方面,还有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我们必须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作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长期与企业打交道,干部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执法效果。接受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是我们履行《安全生产法》的前提条件。四项监督制度是我们搞好干部选拔任用的制度依据。有权必有责、失责受追究,是权责一致原则的根本要求。我们必须严格执行。我们要在用好权的同时,必须用好人。四项制度是监督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依据,也是各级领导干部执行干部制度,选好人用好人的依据,是党委、政府根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的依据。是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防控网”。四项监督制度,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过程监督和效果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相互补充,形成合力,为干部选拔任用形成系统的“防控网”。
贯彻四项制度关键在于执行,我想主要做到三个落实。
落实学习制度。学习贯彻四项制度是党内生活中一件大事,我们应该站在事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高度抓好学习贯彻,安监部门处在生产安全的最前沿,涉及面广、事无俱细、责任大、工作任务重,我们在抓好日常监管的同时,把四项制度的学习纳入机关学习的重要日程,局里已成立了学习小组,班子成员是学习小组领导成员,坚持周末例会学习制度。我个人除参加市委组织的学习辅导课外,挤时间坚持自学,要反复通读原文,深刻理解其精神实质,带头撰写心得体会,带领局干部职工学好用好四项制度,通过学习,全局干部职工要人人知晓四项制度内容,人人遵守四项制度。
落实工作程序。四项制度规定了在选人用人上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程序清楚、要求严格。针对安监局人少事多、力量薄弱的特点,一方面,多请示市委,多征求人事部门意见,在用人问题上始终和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另一方面严格遵守四项制度的规定,按规定动作办事,不越雷池半步:一是进一步规范党组议事制度,从选好人用好人的角度,采取民主集中制办法提出合理的方案,实行阳光操作。二是重点抓好监察大队长、科长、主任调配工作,真正让政治责任心强、能力强、扎实肯干的同志适得其用。
落实监督制度。没有监督的权力是腐败的权力,实行阳光操作,虚心接受群众的监督,既是一个政府职能部门综合素质的体现,是维护好政府形象的基石,又是促进安全发展的客观需要,首先是我个人带头,在认真履职的同时,严格遵守四项制度和党的纪律,不该做的事情坚决不做,不该说的话坚决不说,不和稀泥;其次抓好干部队伍的管理,倾听企业和群众的诉求,认真解决干部职工在执法过程和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不偏不倚,公道正派,营造良好的局风,使安监队伍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助推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