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根据中央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精神,认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把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以下简称“两违”)问题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组织力量扎实推进,收到了显着成效。规范了城区房地产市场,维护了公共财政的利益,遏制了违法开发的暴利,保障了广大购房者的切身利益。一年多来,全市共已清理违建项目181个,查处违纪违法人员11人,转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人,追缴各项税费及罚款9500多万元。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为专项整治工作打好坚实基础
1、大员上阵,保证整治工作强势推进。“两违”整治点多面广,难度较大,为了确保整治收到实效,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周霁同志听取专题汇报,提出明确要求。成立了以市长刘新池同志为组长、市“四大家”有关领导为副组长,市直23个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两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市纪委牵头,并从相关部门抽调50多人,设立了调查处理组、宣传材料组和强制保障组三个工作小组,形成了分工明确、高效规范的工作体制。
2、周密部署,确保整治工作有条不紊展开。我市组织工作专班对城区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现状、类型及表现形式、屡禁不止的原因以及产生的危害进行了详细具体的调查分析,并制定了周密的工作方案和处理办法,按照宣传发动、调查登统、分类立案、清算处理、建章建制等五个步骤稳步推进。同时每月召开一次由市领导主持的工作例会,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
3、广泛宣传,营造整治工作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介,加大“两违”整治宣传力度,除休息日外,新闻媒体上每天都有“两违”整治的成果通报和有关政策公告。同时向全市公开举报电话,发动市民群众积极举报“两违”问题,形成了全市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强化措施,全力攻坚,保持专项整治工作的高压态势
1、持之以恒打击违建,遏制违法抢建的势头。我们先后组织城区街办、园区和相关部门,开展了50多次大规模的强制停工和拆违行动,有效遏制了违法开发的势头。并对顶风抢建项目予以强制拆除,遏制了20多起违建项目。狠狠打击了“两违”的嚣张气焰。
2、公正处理违建项目,依法追缴偷逃的税费。市政府专门制定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规划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的处理每一个违法开发项目,使处理工作平稳有序、卓有成效的向前推进。
3、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推进整治工作的深入。对拒不接受处理的违建开发商进行立案调查,共下达处罚决定书18件,申请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2件。同时,严厉打击涉及房地产领域的官商勾结、官黑勾结、权钱交易、行贿受贿、公职人员入股违法开发房地产等违纪违法行为,协调监察、政法、国土、工商等部门查处违法案件10多起。推动了“两违”整治的深入开展。
三、理顺职能,源头控管,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管理长效机制
为达到从源头控管我市房地产开发市场的目的,我市着力在建立长效控管机制上下功夫,制发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区房地产开发市场管理的意见》(仙政发〔2009〕16号)。《意见》对加强个人建房和房地产开发市场的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程序、明确街道办事处和监管部门的职责及责任追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可行的意见。
1、强化了土地市场的管理。城区所有房地产开发用地,必须在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前提下,一律以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严禁街道办事处(园区)及所属村(居)委会擅自为单位或个人从事房地产开发进行土地选址、签订土地交易合同等非法行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违规进行房地产开发;严禁以个人建房名义将土地划整为零报批,以联合建房名义进行房地产开发;严禁行政事业单位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切实控制住乱占土地的源头。
2、规范了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程序。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审批,根据职能部门职责,从土地受让到办理证每一个环节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堵住了执法漏洞,使审批工作依法规范运行。
3、理顺了相关地方和部门的管理职责。进一步明确了城区三个街道办事处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责。城区三个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日常监管,对抢台抢建房屋的行为及早制止,对村组干部乱发宅基地进行严肃处理。规划部门负责对未经规划许可擅自开工、擅自改变规划条件以及建设容积率等行为,依法实施监管和查处。国土部门负责对无土地使用权证开发房地产、非法转让土地、改变土地用途、滥发宅基地等行为进行监管和查处。建设部门负责对无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的行为进行查处。房产部门负责严格审查房屋登记条件,把好房产开发的最后一道关口。监察机关加强执法监察,每半年对涉及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一次综合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严肃追究责任,确保了控管机制的落实,切实巩固“两违”整治成果。
仙桃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