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党务公开办发电[2010]11号
关于建立健全党务公开有关制度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办《关于在全市各级党组织中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仙办发[2009]12号)、《关于在全市各级党组织中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方案(试行)》(仙办发[2009]29号)文件和全市党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建设党务公开有关制度通知如下:
一、市管单位建立健全五种制度
1、建立党委(组)新闻发言人制度。由市委宣传部负责制定制度、组织实施。市管单位明确一名党组织负责人为本单位党委(组)新闻发言人,形式为新闻发言人定期通过媒体见面会公布本单位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要活动等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处置情况、民意关注的事项即时公开。
2、建立党委(组)重要党务通报制度。由市委办负责制定制度、督办落实。明确公开内容为党委(组)重要工作事项,形式为党内会议或文件,时间一般每两月一次,重要情况随时通报。责任主体为各级党组织,实施单位为党委办。
3、建立健全组织人事信息公开制度。由市委组织部负责制定制度、督办落实。明确公开的内容为党员和党组织争先创优,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选用和调配工作人员,选拔领导干部等。形式为公示公告、通报、公开选用等。时间为及时公开,范围按情况而定,责任主体为各级党委(组)组织人事部门。
4、建立健全“党务公开日”制度。由市纪委负责制定制度、督办落实。明确组织者是各地各单位党委(组),参加人员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管理和服务对象代表,时间为每两月一次。内容为听取党内重要事项通报,参与党内重大决策和议事,参与党委(组)重要工作事项的监督和管理,听取重要工作实施情况汇报,听取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述职评议等。形式既可集中开展,又可分团(组)进行。
5、建立健全党员群众对党内信息公开意见的收集、处理、反馈制度。由市纪委负责制定制度、督办落实。明确工作人员职责、工作流程、纪律要求等内容。
二、村(居)党支部(总支)建立健全“民主活动日”制度
由市纪委负责制定制度、督办实施。明确“民主活动日”由村(居)党支部(总支)组织,时间每季度一次,重要事项随时召开。参加人员为全村(居)党员和村(居)民代表。内容为学习党的政策和法规,通报前段党(村)务,商议表决重要工作,民主理财,对党组织重要工作事项进行监督,开展述廉述责和民主评议。事后在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平台上公开活动日情况。
三、有关要求
市委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这一工作,要组织专班,认真开展调查研究,针对本部门的实际制定制度。各单位制度建设于7月30日前完成,交市委党务公开办。
市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O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