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回复: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1、我市出台的《仙桃市实施基本生育免费服务工作方案》(仙政办函【2017】23号)文件规定,城乡育龄夫妇生育二孩,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可另享受700元的一次性住院分娩补助:
一是女方已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二是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且无“两非”行为;三是办理了二孩生育服务登记,且怀孕3个月内主动向所在村(居)委会报告孕情。孕情登记以全员人口数据库记录为准。
综上,享受一次性住院分娩补助的对象,不仅要同时符合上述三个条件,而且只限于生育二孩的育龄妇女。
2、离婚再婚家庭生育的孩子,能不能享受二孩政策的问题,再婚家庭累计生育的子女只有2个的,可以享受。根据您的婚育情况,按照《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出生人口统计口径的有关规定,您2018年10月7日生育的小孩,属于政策内三孩,可以享受《仙桃市实施基本生育免费服务工作方案》中除一次性住院分娩补助以外的其他基本免费服务项目。
3、您提出的为什么别的村镇政府能够发的问题。《仙桃市实施基本生育免费服务工作方案》中一次性住院分娩补助结合全面两孩政策出台的鼓励生育二孩的优惠政策,只针对我市的服务人群。按您表述的情况,沙湖镇严格按市政府文件规定执行,没有错。要是其他镇(办)有您反映的和您一样领取了一次性补助的情况,我委会组织专班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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