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一事一议奖补政策
【来源】:仙桃市农业局 【时间】:2015/8/6
(一)奖补对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对象是指以行政村(或国有农场、林场、农牧渔良种场)为议事主体,按照规定的筹资筹劳政策和程序,开展一事一议筹资和投工投劳,并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筹资和投工投劳开展村级公益事业项目建设的行政村(场)。
(二)奖补范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范围主要包括以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础,目前支农资金没有覆盖的项目:
1、村内道路;
2、小型农田水利,如村内的斗渠、毛渠、堰塘、桥涵、小型提灌或排灌站等;
3、环卫设施,如村内垃圾存放点、公共厕所、果皮箱和道路照明等;
4、造林绿化,如村内道路绿化、公共绿地及村庄周围绿化等;
5、公共文化设施;
6、村民认为迫切需要且直接受益的其他公益事业建设。
下列项目不得列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
1、跨村以及村以上范围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2、村民房前屋后的修路、建厕、打井、植树等项目;
3、超过规定的筹资筹劳标准建设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4、举债兴办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二)奖补范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范围主要包括以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础,目前支农资金没有覆盖的项目:
1、村内道路;
2、小型农田水利,如村内的斗渠、毛渠、堰塘、桥涵、小型提灌或排灌站等;
3、环卫设施,如村内垃圾存放点、公共厕所、果皮箱和道路照明等;
4、造林绿化,如村内道路绿化、公共绿地及村庄周围绿化等;
5、公共文化设施;
6、村民认为迫切需要且直接受益的其他公益事业建设。
下列项目不得列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
1、跨村以及村以上范围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2、村民房前屋后的修路、建厕、打井、植树等项目;
3、超过规定的筹资筹劳标准建设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4、举债兴办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