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义务教育、培训政策
【来源】:仙桃市农业局 【时间】:2014/3/21
农村义务教育补贴。
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受惠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具体标准为:农村小学每生每年170元、初中每生每年270元;县镇小学每生每年200元、初中每生每年300元。
2、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补助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1000元/学年人、初中1250元/学年人。
3、农村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受惠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受惠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75元、初中每生每年150元。
中职教育免学费。受惠对象为公办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惠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培训对象主要面向60岁以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家庭农场主、种养大户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市农业局制定培训方案,由农广校、富民驾校按照培训计划,安排师资组织培训,村委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组织召集人员参加培训,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
实施“雨露计划”。补助对象为参加中等职业教育或一年以上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和职业等级资格证的农村贫困劳动力,对列入培训计划的培训对象一次性给予1000元的学费补助。
职业培训补贴。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的,给予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200元至2000元/人。
创业培训补贴。对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参加创业培训的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已经办理工商执照和税务登记的参训人员,补贴标准为1200元/人;未办理工商执照和税务登记的补贴标准为800元/人。
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受惠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具体标准为:农村小学每生每年170元、初中每生每年270元;县镇小学每生每年200元、初中每生每年300元。
2、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补助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1000元/学年人、初中1250元/学年人。
3、农村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受惠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受惠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75元、初中每生每年150元。
中职教育免学费。受惠对象为公办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惠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培训对象主要面向60岁以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家庭农场主、种养大户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市农业局制定培训方案,由农广校、富民驾校按照培训计划,安排师资组织培训,村委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组织召集人员参加培训,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
实施“雨露计划”。补助对象为参加中等职业教育或一年以上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和职业等级资格证的农村贫困劳动力,对列入培训计划的培训对象一次性给予1000元的学费补助。
职业培训补贴。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的,给予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200元至2000元/人。
创业培训补贴。对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参加创业培训的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已经办理工商执照和税务登记的参训人员,补贴标准为1200元/人;未办理工商执照和税务登记的补贴标准为8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