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市推进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来源】:仙桃市农业局 【时间】:2017/12/14
关于印发《仙桃市畜禽养殖废弃物
资源化利用整市推进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沙湖、九合垸原种场,仙桃工业园,排湖风景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精神,为切实做好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努力形成农牧结合、绿色发展的现代农牧业,经农业专班研究,镇、办、场、园及市直相关部门讨论汇总相关意见,制订了《仙桃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市推进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仙桃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市推进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仙桃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
用整市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11日
仙桃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市推进试点项目
实 施 方 案
为切实做好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为方向,按照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把控“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要求,坚持“零排放、无污染、资源化”标准,推广“种养一体化、商品有机肥、黑水虻养殖、PPP模式、基地对接”模式,以就地就近用作农用有机肥为主要利用方式,对全市畜禽养殖废弃物收集、处理、利用全链条的设施设备、生产工艺升级改造,做到镇不漏场、场不漏项、整市推进、资源利用,努力形成农牧结合、绿色发展的现代农牧业,为建设仙桃水乡田园城市服务。
二、主要目标
1、到2017年6月底,禁养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全部拆除、关停、转产或者搬迁;
2、到2017年12月底,规模养殖场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证制度达到100%,规模养殖场养殖废弃物收集、处理、利用设施设备升级整改达标300家以上;
3、到2018年12月底,规模养殖场养殖废弃物收集、处理、利用设施设备配套率达到100%;有污水处理设施的养殖场做到达标排放,其他养殖场做到养殖废弃物零排放;养殖场必须配套与粪肥生产量相匹配的土地消纳粪肥,或合同制交第三方处理、利用,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三、支持对象
1、全市适养区、宜养区869家畜禽规模养殖场。
2、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集中处理、加工生产有机肥以及直接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单位和个人。其中重点支持湖北非隆农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改扩建项目、湖北菇珍园有限公司有机肥加工厂项目、仙桃盛茂绿能科技有限公司发酵饲料项目、湖北青晓生态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PPP项目。
3、仙桃市畜牧技术推广站建设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废弃物监管云平台、大数据,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验示范工作。仙桃鑫鱻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开展黑水虻产业化试验示范及推广。
四、建设内容
1、对畜禽养殖场设施、设备、生产工艺、技术模式等进行改造,重点是改水冲粪为干清粪(养猪场采用漏缝地板加刮粪板清粪或人工干清粪,养鸡场采用皮带传输鸡粪)、改普通水嘴为防渗漏水嘴或带托盘水嘴或加装PVC漏水收集管、改明沟排污为暗道收集输送;推行固液分离、雨污分离;推广使用发酵饲料;建设与养殖废弃物生产量相适应的雨水沟、污水沟、防雨棚、三级沉淀池、干粪储存池、粪水储存池、异位发酵床、输粪管道、吸污车、黑水虻养殖棚等养殖废弃物收集、处理和还田利用设施设备。
2、畜禽养殖场以及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企业、个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以种养结合、综合利用为目标,建设完善的黑水虻养殖产业链、养殖废弃物集中发酵处理、有机肥生产、沼液、液肥储运、粪肥还田管道等设施设备。
3、探索建立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有效体制、长效机制和技术模式。以绿色生态畜牧业为导向,落实各方责任,组建成立全市种植养殖产业合作联盟,建立全市规模养殖场养殖废弃物监管云平台、大数据,出台支持养殖废弃物消纳的土地流转政策,大力推广黑水虻养殖、异位发酵床、种养一体化等既治污染又增效益的技术模式,建立有效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机制、市场运营模式、政策支持体系和责任监督制度,建立政府主导、部门监管、企业主体的可持续发展机制。
五、建设标准
按照“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总体技术线路,配套建设与养殖废弃物总量相适应的收集、处理、利用设施设备,推广应用发酵饲料、干清粪、异位发酵床等环保养殖技术和生产工艺,建立资源化利用长效机制等,做到养殖废弃物全收集、全处理、全利用,零排放、无污染。
(一)规模养殖场建设标准
主要建设标准13条。
1、环评标准。不在仙环委办〔2017〕12号文件规定的禁养区内养殖场,在环保局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或登记)和污染排放许可证手续。
2、雨污分流建设标准。雨水沟、污水沟独立建设,雨水经雨水沟外排,雨水不得流入污水沟。污水沟必须防雨、防渗漏,切实做到“粪不见天”。
3、干清粪标准。蛋鸡养殖场采用皮带传输鸡粪,或者刮粪板清粪。生猪养殖场猪栏是水泥地面的必须采用人工干清粪,猪粪从猪栏经斗车转运到干粪储存池;是漏缝地板的采用刮粪板清粪。肉牛养殖场采用人工干清粪;肉羊养殖场采用人工干清粪或者刮粪板清粪。
4、畜禽饮水管理标准。蛋鸡场采用防滴漏乳头加减压水箱,或带托盘水嘴,或加装PVC漏水收集管。猪场采用碗式饮水器,或采用防喷溅水嘴加装饮水收集装置。
5、生产用水管理标准。不使用水冲粪,不使用水冲圈舍(需清洁消毒除外),不使用冲水降温,养殖水禽不得污染饮用水源。
6、环保饲料标准。使用发酵饲料减少氨气和硫化氢;使用肠道微生物菌剂减少抗生素用量;使用有机螯合饲料添加剂减少重金属残留等。
7、干粪储存池建设标准。干粪储存池容积按照设计生产规模,每头猪单位0.1立方米;每万羽蛋鸡60立方米;每头牛单位1立方米;每头羊单位0.1立方米。干粪储存池必需防雨、防渗漏。
8、粪水(污水)储存池标准。粪水(污水)储存池容积按照设计生产规模,干清粪猪场每头猪单位0.3立方米,不能干清粪的猪场每头猪单位0.4立方米;其它养殖场按照需要建设。粪水(污水)储存池必需防雨、防渗漏。
9、养殖废弃物处理标准。干粪采用堆肥发酵、异位发酵床、黑水虻养殖处理,粪水(污水)采用厌氧发酵、异位发酵床处理,推荐添加发酵菌种对干粪、粪水(污水)进行发酵处理。粪尿还可以混合经沼气池发酵处理,或者加工商品有机肥。
10、异位发酵床建设标准。推荐发酵床宽5米(翻耙机宽4.5米)、高1.5米(垫料1.2米)、长若干米,按照每存笼万羽鸡建发酵床容积100立方米、存栏1000头猪发酵床容积150立方米计算。发酵床要防雨、防渗漏。
11、黑水虻养殖建设标准。推荐养殖池池长2米、池宽2米、池深0.2米,每存栏1000头生猪建设养殖池80个,每万羽蛋鸡建设养殖池40个。
12、环境除臭标准。圈舍内安装普通喷头、电动喷雾加除臭菌种。
13、资源化利用标准。一是肥料化利用。经堆肥、发酵床、厌氧发酵,或有机肥厂加工生产商品有机肥,种植蔬菜、瓜果、玉米、水稻、林木、花卉等农作物。二是能源化利用。粪尿通过沼气池处理,生产沼气能源化利用,生产沼渣、沼液还田利用。三是养殖黑水虻利用。利用猪粪、鸡粪养殖黑水虻,生产黑水虻幼虫可用作畜禽、鱼虾、鳖蛙等人工养殖动物的优质蛋白饲料,虫粪可作为优质有机肥使用。四是就近落实消纳土地。养殖场生产的粪肥在自有土地还田利用,或签订粪肥消纳合同供周边农户还田利用,或与种植合作社、畜禽养殖废弃物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签订养殖废弃物利用合同。消纳土地面积按照每头生猪0.04亩计算,没有实行干清粪的养殖场按照每头生猪0.2亩计算,蛋鸡按照每万只鸡20亩计算,蛋鸭按照每万只30亩计算,牛按照每头0.1亩计算,羊按照每头0.02亩计算。已经按照标准建设异位发酵床、黑水虻养殖池处理养殖废弃物的,消纳土地面积按照每存栏1000头猪15亩,每万羽鸡10亩。
(二)PPP模式建设标准
计划每个镇办建设1-2个PPP模式,由养殖废弃物清运服务公司按照PPP模式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收集处理、综合利用。每个养殖废弃物清运服务公司配套1000亩以上种植基地,建设2个500立方米养殖废弃物发酵处理池,50个10立方米田间储粪池,配套2台5吨吸粪车,铺设10千米左右的粪肥输送管道,安装2台污泥输送泵。每个养殖废弃物清运服务公司负责一个乡镇或者一个区域的养殖废弃物收集处理、综合利用,与周边养殖场签订养殖废弃物清运合同,与种植户签订粪肥还田利用合同,年消纳利用养殖废弃物2万吨。
(三)黑水虻产业建设标准
1、建设种虫房1000平方米,孵化室300平方米,预蛹室200平方米,分筛车间500平方米,幼虫车间 8000平方米,原料池300平方米,仓库1000平方米等设施。
2、仙桃市畜牧技术推广站开展黑水虻养殖技术培训及黑水虻昆虫蛋白饲料转化无抗养殖生猪、蛋鸡生产、养殖特种水产试验示范及推广。
(四)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建设标准
新建1200平方米全封闭式的无害化处理车间,新建300立方米的冷库,改造更新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2台套,新增环保处理设施设备8台套,配套建设无害化处理监管网络云平台1台套。
(五)商品有机肥厂建设标准
拟引进1家有机肥加工厂企业,投资600万元。建设钢结构厂房3000平方米,有机肥设施设备2台套,以及其他配套设施(含电力设备)。
(六)发酵饲料建设标准
建设两座1500平米厂房,生物菌生产线为SEM-D异味分解酶5立方米搅拌发酵桶8台,另加储存槽50立方米2台,SEM-WL水产养殖水质改良菌1立方米搅拌发酵桶8台,另加储存槽30立方米1台。
以大型SEM原菌和二代生物菌制剂技术为主要核心,生产SEM-D异味分解酶、发酵饲料添加菌、SEM-CE有机肥育肥酵素,可快速处理禽畜粪排泄物,有效处理(硫化氢、氨气 )达到零污染零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经高温发酵处理可转化为生物有机肥。
(七)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监管云平台建设标准
仙桃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管理信息系统采用最新技术手段,应用互联网+技术,应用手机APP、手机照相、GPS定位、4G网络、互联网、PC客户端等硬件、软件设施,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各个环节实现无缝监管。
本系统对每个养殖场进行管理,导入每个养殖场基本养殖档案信息,通过养殖量系统自动计算养殖场每日养殖废弃物产量,当养殖废弃物存储量达到报警数量时,系统自动提示报警,并发送指令到收集中心,收集中心收到平台指令后,吸粪车上门进行养殖废弃物收集。收集完成后回厂处理,所有信息一并报送管理单位进行统计、查询、备案。
六、中央资金使用计划
将本项目中央资金3650万元,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规模养殖场、有机肥加工厂、养殖废弃物清运服务组织、相关企业及监管单位等实施奖补。奖补项目如下:
(一)养殖场废弃物源头减量项目(1650万元)
用于需要治理的869家规模养殖场,改进养殖工艺和设备,从源头减量,建设畜禽养殖废弃物收集、贮存、处理设施和输送管网等,计划中央资金1650万元,带动社会资本投资13035万元,户平投资15万元左右。
(二)社会化服务组织(PPP项目)(400万元)
用于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畜禽养殖废弃物集中处理与还田利用设施设备等,计划中央资金400万元,带动社会资本投资600万元。
(三)养殖废弃物监管与技术培训及试验示范项目(200万元)
建设全市养殖废弃物监管云平台,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开展校企合作共建,引进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新技术、新模式,组建专家技术服务团队,计划中央资金200万元。
(四)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与有机肥改扩建项目(700万元)
建设或改造1家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和1家有机肥加工处理中心,计划中央资金700万元,企业自筹500万元。
(五)SEM菌种生产及发酵饲料项目(300万元)
新建1家SEM菌种生产及发酵饲料专业化企业,解决畜禽养殖臭气排放问题,计划中央资金300万元,企业自筹700万元。中央资金300万元按照养殖场购买使用EM菌和发酵饲料的数量进行奖补。
(六)黑水虻产业化开发利用项目(400万元)
新建1家黑水虻转化畜禽养殖废弃物收集处理及综合利用中心。计划中央资金200万元,企业自筹800万元。黑水虻养殖技术培训及黑水虻昆虫蛋白饲料转化无抗养殖生猪、蛋鸡生产试验示范项目,计划中央资金100万元。黑水虻昆虫蛋白饲料转化无抗养殖特种水产养殖试验示范及推广项目,计划中央资金100万元。
七、进度安排
2017年7月: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专班,全面启动项目建设,重点完成宣传、培训工作,核定一场一策治理改造方案,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养殖场整改试点示范工作。
2017年8月—2017年12月:在全市18个镇办选择2-3家养殖场开展试点示范,完成300家规模养殖场养殖废弃物收集、处理、利用设施设备的改造升级。
2018年1月—2018年10月:全面组织实施本方案制定的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技术专班对项目建设单位开展指导、督办工作。2018年1月、2018年8月、10月分3批,对完成项目建设内容的单位组织现场考核验收,对验收合格的给予奖补。
2018年11-12月:全面复查、评估项目建设完成情况,整理汇编项目资料,编写项目建设工作总结。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机制
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财政局、农业局、环保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各镇办场园分管领导、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仙桃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市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各地各相关部门成立工作专班。领导小组负责统领全市工作,各地各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和工作职能负责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督办及考核验收工作。
建立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及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面临的重大难题,确保重点项目的组织实施。根据部门及乡镇职能分工,各地政府负责做好本辖区内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各部门按照职能划分做好本部门应做的相应工作。
1、市农业局(市畜牧兽医局):成立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市推进试点项目技术专班,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及组织实施、技术指导、考核验收;开展生态养殖技术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试点示范;负责为养殖场提供“一场一策”整改技术清单;指导督促养殖业主开展粪肥综合利用,指导生态养殖示范场建设;负责配合市环保局对全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2、市环保局:负责指导、监督禁养区外的规模化养殖场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开展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登记、排污申报登记及污染物排放监控。抓好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环境评价的审批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依法处理超标排放;受理、处理养殖场污染事件。
3、市财政局:负责安排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活动所需资金;负责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4、市国土资源局:负责配合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区内非法建设畜禽养殖场的整治、清拆工作;按有关法律法规对新建、扩建、改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用地进行审批;按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畜禽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建设用地扶持政策。
5、市规划局:负责配合开展城乡规划内非法建设畜禽养殖场的整治、清拆工作;协助开展养殖场污染整治和畜禽粪肥资源化利用工作。
6、市林业局:负责配合开展自然保护区、国家湿地等禁养区内养殖场的整治及清拆工作;协助开展养殖场污染整治和畜禽粪肥资源化利用工作。
7、市水务局:负责配合开展江河堤内养殖场的整治、清拆工作;协助开展养殖场污染整治和畜禽粪肥资源化利用工作。
8、市城管局:负责配合开展城市建成区内养殖场的整治、清拆工作;协助开展养殖场污染整治和畜禽粪肥资源化利用工作。
9、市工商局:负责对无照经营的畜禽养殖场进行清理,整顿;协助开展养殖场污染整治和畜禽粪肥资源化利用工作。
10、各镇办场园区: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制定整镇推进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组织开展养殖场污染整治和清拆、关闭工作;动员、引导养殖场自觉配合整治行动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二)落实奖补政策、加强政策宣传
市财政列支“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对验收合格的规模养殖场等项目单位优先给予项目资金奖补。加强“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监管,广泛宣传养殖污染治理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政策、措施和成效,及时对项目进行跟踪报道,各地、各有关部门深入到畜禽养殖场加强政策宣传引导,提高养殖场户遵法守法的意识和保护环境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健全考核机制、严格准入制度
各地要组织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镇推进活动。市政府将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对各地实施考核结账。切实加大项目跟踪督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通报反馈及督促整改。对整改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进展迟缓、整改不到位的地方,由市领导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因整改不力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提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追责问责。
严把新建畜禽养殖场审批关口,各乡镇要严把选址关,凡新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必须先通过所在镇、村同意,环保、国土、农业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工建设。对新建畜禽规模养殖场,环保设施必须按“三同时”要求建设到位,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
(四)加大投资力度、建立长效机制
保障中央资金严格用于项目建设,督促养殖业主、项目单位筹措自有资金开展项目建设。重点推广黑水虻养殖、种养一体化、异位发酵床等既治污染又增效益的技术模式,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建立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长效机制,确保项目正常建设和持续运行,真正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