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以来,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我局与市公安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了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活动。此次整治行动中,联合执法小组严厉查处了变型拖拉机不悬挂号牌、假牌、套牌、逾期未检验、拼装、改装和变型拖拉机驾驶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据统计,在执法期间共查处违法变型拖拉机60台,现已依法进行处理。
一是全面清查存量。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我们要求农机安全监理所在整理录入“”全国变型拖拉机信息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对全市现存的1636台变型拖拉机档案逐台清理完善,实行“”一机一档”管理,其中清理报废变型拖拉机1611台,25台合格,并于7月29日在《仙桃日报》上进行了公示。
二是严格登记管理。我们明确要求,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给变型拖拉机登记上牌。明令禁止监理所受理变型拖拉机迁出辖区和转移登记以及更换发动机、车架等业务申请。
三是严格安全检验。我们要求监理所工作人员按照“”人、机、证三见面”的原则,对合格的25台变型拖拉机严格进行年度检验。所有变型拖拉机参加年检时,必须提交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四轮以上的变型拖拉机,还需提供机动车检测机构出具的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对安全检验不合格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变型拖拉机,一律不得签章和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四是严格安全教育。按照“”一人不落、一人不少”的原则,监理所与25台变型拖拉机驾驶员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并组织开展了一次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在培训中还专门邀请公安部门的相关人员为变拖驾驶人员讲解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驾驶常识。
五是加强信息共享。我们充分利用“”全国变型拖拉机信息管理系统”,将变型拖拉机信息系统检索功能、使用方法及登录账号和密码与市公安局对接,实现变型拖拉机管理信息共享。
六是加强路面管控。8月11日,我们与公安部门、安监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商量开展变型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活动,在会上明确了“”警监联勤”的频次和每次联合执法时间与地点。2017年8月15日至8月29日,市农机安全监理所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大队、三大队、五大队、六大队、七大队及安监部门分别组成联合执法小组专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行动。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全面加强了变型拖拉机的源头管理,坚决杜绝机动车以变型拖拉机名义登记上牌的违规行为;加强了路面执法检查,查处了变型拖拉机及其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建立健全了变型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联合监管机制,坚决遏制了较大以上农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有效地消除了变型拖拉机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