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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知识 关于废止《杨林尾镇农村财务及“三资”管理制度》(杨发〔2012〕6号)文件的通知 
关于废止《杨林尾镇农村财务及“三资”管理制度》(杨发〔2012〕6号)文件的通知
来源:杨林尾镇党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10-20 15:03:00

各总支、各村支部、镇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会议精神,认真执行新的农村财务及“三资”管理制度,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废止2012年2月24日杨发〔2012〕6号文件,文件所发《杨林尾镇农村财务及“三资”管理制度》一并废止,相关管理制度遵从最新文件。

本决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中共杨林尾镇委员会

2015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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