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奖励办法(试行)
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广大网民积极举报网上各类违法和不良信息,共同维护安全、文明、有序的网络空间,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参照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奖励办法》,制定以下奖励办法:
一、奖励范围
(一)举报网站范围:湖北属地范围内的网站、论坛、社区、博客、移动客户端、即时通讯工具、云盘、下载工具等。
(二)举报内容范围:
1、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10、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1、侵害互联网正常运行安全的;
12、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二、奖励金额及认定
(一)奖励金额:凡举报的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经查证属实,将依据其危害程度以及对相关管理部门在处置工作中起到的实际作用,由湖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给予100元至1000元人民币奖励。
(二)奖励方式实行首报奖励制。即:根据举报时间奖励最先举报的举报人。
(三)成立湖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奖励审核小组,负责对举报有功人员的资格审核和奖金数额的确定。
三、举报方式
公众可通过网络举报平台、电话、邮箱等渠道进行举报,湖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网址为www.hbjubao.com:1888,举报电话为027-88567555,举报邮箱为hbjubaomail@163.com。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将依法受到保护。
四、奖励领取方式
奖励通知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告知举报人,并根据反馈情况将奖金直接发给举报人。举报人在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7日内将相关材料反馈至邮箱:hbjubaomail@163.com 或传真至:027-87231397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2015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