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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在市直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仙桃共青团  2010/8/27

                   仙创先发[2010]3号

 

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党组(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市委各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

现将《关于在市直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仙桃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关于在市直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中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关精神,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市直机关实际,现就在市直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五个好”党组织、“五带头”党员为目标,以创建“六型(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效能型、节约型、廉洁型)机关”活动为载体,完善机关党组织“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和党员先锋示范岗建设,激发机关党组织和党员活力,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努力把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优势转化为机关的创新优势、竞争优势和发展优势,为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

以“改进工作作风,服务人民群众”为主题,把理想信念和反腐倡廉两项教育贯穿始终,坚持从机关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务求实效,扎实推进机关党建工作走前头、作表率,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一)推动科学发展。认真履行机关党组织教育、协助、保证、监督的职能,始终把更好地为市委工作大局服务、为完成机关中心任务服务、为基层和群众服务,作为谋划工作的着眼点、推进工作的主轴线、检验工作的度量衡,贯穿于机关党建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二)促进社会和谐。认真学习、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气;建立机关党组织暖人心、聚人心、稳人心的工作机制,不断巩固和发展“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良好局面。

(三)服务人民群众。结合机关实际,下移工作重心,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化解各种矛盾,切实解决好机关党员干部脱离群众的突出问题,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真正发挥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联系和服务群众中的带头、推动、督促、保证作用。

(四)加强基层组织。科学调整和规范党组织设置,创新活动方式,选好配强机关党组织带头人,建立健全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积极推进学习型机关党组织和学习型党员队伍建设。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推进“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

围绕建设人民满意机关和落实机关党建“走在前头”的要求,把强化服务意识、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发展环境贯穿活动始终,达到“五个好”党组织建设目标。

一是健全组织网络。科学调整和规范机关党组织设置,支持和保障行政组织、群众自治组织、群众团体和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依法照章开展工作。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开辟党员干部活动室、学习园地、电化教育网络,加强机关党员干部经常性教育。尊重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规律,坚持项目、课题和岗位带动,努力搭建人才干事创业平台,激发各类人才队伍动力。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注重以青年、一线骨干为重点,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三是开展主题活动。大力推进创建“六型” 机关和“五个好”机关党组织活动。以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城乡互联,结对共建”活动为重点,结合部门特点,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能大赛、反腐倡廉宣教月等主题实践活动。

四是完善党建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党务政务公开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行机关党员干部业绩登记制度,形成个人埋头干事、业绩群众公认、进步组织关心的正确导向。健全党员经常性教育、“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会、党员联系群众、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党员服务承诺等制度。

五是强化保障措施。认真落实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带头抓党建的领导责任,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奖惩。落实活动阵地和活动经费,将部门(单位)党建工作经费单列,纳入部门财政预算。

通过推进“五个基本”建设,健全机关党组织的组织领导体系、服务群众体系、宣传教育体系、民主管理体系、和谐稳定体系、激励保障体系、考核评价体系

(二)大力创建党员先锋示范岗

以创建党员先锋示范岗为主要载体,引导机关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争当“五带头”党员。

一是分类设岗。根据机关业务性质和内部管理实际,分类设置党员先锋示范岗,明确岗位要求,按照符合党员意愿、符合组织要求,有利于党员发挥作用的原则,采取党员申报、民主讨论、组织认定的程序,为每一名党员确定一个先锋示范岗。

二是公示明岗。采取党员挂牌上岗、党员形象公示等形式,向群众公开党员先锋示范岗的具体标准和要求,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实践履岗。加强对党员先锋示范岗的管理,在履行本职工作中,特别是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时,向党员提出明确要求,引导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组织要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为党员创建先锋示范岗提供必要条件。

四是考核评岗。党组织制定党员先锋示范岗考核评价标准,组织党员定期述职,将党员述职与民主评议、群众评议相结合,表彰先进,帮助后进,形成“比、学、赶、超”氛围,激励广大党员树立良好形象,争创一流业绩。

(三)结合实际创新载体,将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在坚持抓好“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和党员先锋示范岗创建的基础上,搞好“四个结合”,即把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与部门(单位)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结合起来,与创建“六型机关”活动结合起来,与创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活动结合起来,与市委创先争优领导小组设计的“十大主题活动”(挖掘典型活动,公开承诺活动,业绩网上公布活动,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测试,创先争优示范点创建活动,评选表彰活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党员创先争优格言”征集活动,开设“创先争优”专栏,开展一系列文体活动)结合起来,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评。鼓励各部门(单位)围绕“五个好”党组织、“五带头”党员目标要求,紧密联系实际,设计形式多样的工作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增强活动实效,把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四、推进方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机关创先争优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从今年上半年开始,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掀起创先争优热潮;从2011年7月开始,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引导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以更加出色的业绩,向党献礼。按照这一总体时间要求,结合实际进行具体安排,有序抓好机关创先争优活动。

(一)公开承诺。机关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年度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将创建“五个好”党组织的具体内容和争当“五带头”党员的具体计划以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二)全面履诺。要对照承诺事项,认真研究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的具体办法措施,转变作风,改进方法,把承诺的事项真正办好,认真落实承诺。

(三)开展评议。开展领导点评、群众评议和党员党性评议活动。制定机关党组织创先争优考评标准,组织党员、群众代表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评议,指出问题和努力方向。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作为评选表彰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重要依据。

(四)年度总结。每年年底,开展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述职,党员向党组织述职活动,述职主要汇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实事求是总结经验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的办法和措施。

(五)评选表彰。市直各战线党(工)委对所属机关党组织、机关党组织对所属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进行考核。对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适时给予表彰。

五、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在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直各战线党(工)委加强对所属机关党组(党委)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党组(党委)也要按照党建责任制要求,加强对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和指导。

(二)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各种媒体、党内教育资源平台的作用,采取生动活泼的方式,大力宣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典型事迹。注意树立身边的典型,努力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促检查。要采取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及时了解活动进展,通报活动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要把机关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衡量机关党建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严格工作考核,推动工作落实。

市直一级单位负责所属二级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领导,具体工作参照市直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