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政办发[2018]3号
关于印发《沙嘴街道办事处2018年春节
禁鞭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总支,各村(居),办直各单位:
现将《沙嘴街道办事处2018年春节禁鞭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2018年2月5日
沙嘴街道办事处2018年春节禁鞭
工 作 方 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和市政府《仙桃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办法》的精神,为做好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以下简称“禁鞭”)工作,确保居民身体健康,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城市环境污染,保证居民有一个洁净、安宁、文明的春节,办事处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禁鞭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小斌 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副 组 长:向文涛 党工委副书记
李 逵 纪工委书记
成 员:丁卫兵 党工委办公室主任
聂 武 城建办公室主任
周宏伟 沙嘴派出教导员
陆生涛 行政办公室主任
曾长新 城中村改造办公室主任
黄国庆 信访办公室主任
许先良 汉江管理区总支书记
王振平 十全垸管理区总支书记
顾正国 王市口管理区总支书记
龙 军 光湖管理区总支书记
郭金波 南城办公室主任
钟 越 政法办公室主任
吴正伟 纪工委副书记
彭兵才 城建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城建办,由聂武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这次禁鞭范围主要是城区和南城范围内的16个村(居),市直、办直各单位宿舍、生活住宅小区按区域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包保责任,逐级签订责任书。(附件1包保责任表)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禁鞭氛围
1、流动宣传车宣传。由城建办组织宣传车队开展集中流动宣传。城建办1台车,相关村居各准备1台车。
2、标语宣传。市、办各单位宿舍庭院、住宅小区横幅1-3条或专栏一期,由所在村(居)负责督办落实。(附件2宣传标语口号)
3、传单宣传。各村居、社区召开一次禁鞭专题会(要有记录)。拉横幅2-3条,出专刊1期,各小组、小区小标语5条。每户张贴一份禁鞭宣传单。(附件3禁鞭告市民书)
三、排查摸底,关口前移
各村(居)、社区、办直单位要针对辖区或单位庭院红白喜事、开业庆典的排查摸底工作,指定专人提前上门打招呼,防范于未然。(附件4红白喜事排查表)
四、打教结合,查堵源头
包保人员对辖区范围内的经营门店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严禁违规生产、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对顶风上的要坚决严打,禁鞭期间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罚款3000元,顶风燃放烟花爆竹的个人罚款1000元,并交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处置。
附件:1、沙嘴办事处禁鞭包保责任一览表
2、禁鞭宣传标语
3、禁燃烟花爆竹,倡导文明新风(告市民书)
附件1:
沙嘴办事处禁鞭包保责任一览表
2018年2月5日
区域 范围 |
包 保 人 员 |
||
领 导 |
机关干部 |
村居干部 |
|
总指挥 |
刘方武 朱小斌 |
丁卫兵 叶文玲 张珍文 刘 飞 董 碧 |
|
十一墩 |
朱旭光 |
谢玉胜 彭习炎 胡 超 高远见 |
肖艳平 尹 为 |
笆篓湾 |
刘德标朱荣华 |
左琴华 金 萍 彭华斌 胡 敏 |
杜雄才 赵恒兵 辜利军 |
沙 咀 |
李 逵 |
曾长新 田 宇 杜雄伟 彭慧玲 陆生涛 |
杜治军 杜进波 |
杜 柳 |
彭国耀 万代红 |
许先良 陈巧安 周 乔 顾正国 |
杜志红 杜熊涛 |
九十墩 |
向文涛 |
熊 杰 周杏荣 陈三新 吴 胜 |
胡逢春 刘三毛 |
刘 口 |
王 敏 |
涂少泉 康润桂 周诗明 胡雅莉 |
李建军 袁先林 黄德才 万 军 |
叶 河 |
刘诗阳 |
向小平 黄 清 李 烨 王明涛 熊清华 |
叶文军 叶恒阳 叶志想 吴学标 |
新城壹号 |
胡国平 |
胡琼芳 王 松 李 倩 周爱莲 |
李汉林 胡文利 |
青青家园 |
陈安超 |
柳志军 蔡 东 周海燕 贺 佳 |
杨胜雄 鲍厚发 |
春 天 |
何光明 |
龙 军 曾 浩 曾 瑞 |
李茂广 周 宽 |
绿 湾 |
曾玉峰 |
刘路明 彭 瑜 何小红 蔡 慧 |
金志权 周友华 |
杨 岗 |
乔本雄 |
钟 越 杜国华 邵远忠 郭振华 |
杨尚刚 杨 雷 |
金 台 |
刘 伟 |
王振平 潘方义 陈新红 张丽琴 |
金荣华 龚伟才 |
骑 尾 |
吴赤军 |
郭金波 许 涛 黄国庆 关进勇 王 芳 |
周焕新 邬铁兵 |
梅 湖 |
昌 盛 |
吴正伟 何正高 李 玲 梅建军 |
李良树 张明山 |
徐 台 |
殷甘泉 |
黄建春 李文波 杨 维 陈爱萍 |
顾正国 李爱华 |
机动巡查专班 |
聂 武 林征军 龚贻平 彭兵才 郑 俊 张 俊 韩丽霞 徐 亮 刘会子 万 兵 杨天兵 许明凯 席兆勇 刘 柯 杜 贝 刘志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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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禁 鞭 宣 传 标 语
1、营造健康的生活环境,人人有责
2、不要把自己的欢乐建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3、噪音是一种有害的污染
4、随意燃放烟花爆竹,是伤害孩子、制造火灾的隐患
5、燃放烟花爆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拘留
6、燃放烟花爆竹,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7、小孩放鞭,大人有责,职工放鞭,单位有责
8、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保障生命财产安全
9、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促进文明城市建设
10、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减少城市环境污染
11、禁燃烟花爆竹,树文明健康新风
12、禁燃烟花爆竹,创和谐安宁的节日环境
13、禁燃烟花爆竹,需要你我的共同参与和支持
附件3:
禁燃烟花爆竹 倡导文明新风
(告市民书)
2014年元月21日市政府再次发文禁燃烟花爆竹,具体要求如下:
1、城区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加工、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2、国家和本市重大庆典活动,需要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并发布公告。
3、城区所有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要从大局出发,上下一心,密切配合,积极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4、单位燃放烟花爆竹的,处罚单位3000元罚款,并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处500元罚款。
5、个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处500元罚款,并对其单位或居委会负责人处300元罚款。
6、监护人对被监护人遵守《燃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负责有教育和管理的责任,被监护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处监护人500元罚款。被监护人在学校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对监护人和学校处300元罚款。
7、在禁区内进行的车辆(如婚丧、报喜车辆)燃放烟花爆竹的,除对当事人罚500元及单位负责人罚300元外,并处司机300元罚款。
8、租赁房屋人员燃放烟花爆竹的,处当事人500元罚款,并处出租户主300元罚款。
9、违反《燃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销售烟花爆竹的,没收烟花爆竹,没收营业所得,并处5000元罚款。
10、抗拒查处,或者违反《燃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处15日以下拘留,罚款继续执行。
11、小孩放鞭,大人有责。个人放鞭,单位有责。人人维护禁鞭环境。
12、崇尚文明生活,克服不良习惯。人人参与禁鞭,创造清静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