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嘴街道办事处2018年春节禁鞭工作方案——城市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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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嘴街道办事处2018年春节禁鞭工作方案

沙政办发[2018]3号

 

 

关于印发《沙嘴街道办事处2018年春节

禁鞭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总支,各村(居),办直各单位:

现将《沙嘴街道办事处2018年春节禁鞭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2018年2月5日

 

沙嘴街道办事处2018年春节禁鞭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和市政府《仙桃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办法》的精神,为做好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以下简称“禁鞭”)工作,确保居民身体健康,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城市环境污染,保证居民有一个洁净、安宁、文明的春节,办事处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禁鞭工作领导小组

   长:朱小斌 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长:向文涛 党工委副书记

        纪工委书记

   员:丁卫兵 党工委办公室主任

  城建办公室主任

周宏伟 沙嘴派出教导员

陆生涛 行政办公室主任

曾长新 城中村改造办公室主任

黄国庆 信访办公室主任

许先良 汉江管理区总支书记

王振平 十全垸管理区总支书记

顾正国 王市口管理区总支书记

  光湖管理区总支书记

郭金波 南城办公室主任

  政法办公室主任

吴正伟 纪工委副书记

彭兵才 城建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城建办,由聂武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这次禁鞭范围主要是城区和南城范围内的16个村(居),市直、办直各单位宿舍、生活住宅小区按区域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包保责任,逐级签订责任书。(附件1包保责任表)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禁鞭氛围

1、流动宣传车宣传。由城建办组织宣传车队开展集中流动宣传。城建办1台车,相关村居各准备1台车。

2、标语宣传市、办各单位宿舍庭院、住宅小区横幅1-3条或专栏一期,由所在村(居)负责督办落实。(附件2宣传标语口号)

3、传单宣传各村居、社区召开一次禁鞭专题会(要有记录)。拉横幅2-3条,出专刊1期,各小组、小区小标语5条。每户张贴一份禁鞭宣传单。(附件3禁鞭告市民书)

三、排查摸底,关口前移

各村(居)、社区、办直单位要针对辖区或单位庭院红白喜事、开业庆典的排查摸底工作,指定专人提前上门打招呼,防范于未然。(附件4红白喜事排查表)

四、打教结合,查堵源头

包保人员对辖区范围内的经营门店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严禁违规生产、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对顶风上的要坚决严打,禁鞭期间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罚款3000元,顶风燃放烟花爆竹的个人罚款1000元,并交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处置。

 

附件:1、沙嘴办事处禁鞭包保责任一览表

   2、禁鞭宣传标语

   3、禁燃烟花爆竹,倡导文明新风(告市民书)

 

 

附件1:

沙嘴办事处禁鞭包保责任一览表

2018年2月5日

区域

范围

   

 

机关干部

村居干部

总指挥

刘方武

朱小斌

丁卫兵  叶文玲  张珍文  刘  飞  董 碧

 

十一墩

朱旭光

谢玉胜  彭习炎  胡  超  高远见

肖艳平  尹 为

笆篓湾

刘德标朱荣华

左琴华  金  萍  彭华斌  胡  敏

杜雄才  赵恒兵  辜利军

沙  咀

李  逵

曾长新  田  宇  杜雄伟  彭慧玲 陆生涛

杜治军  杜进波

杜  柳

彭国耀

万代红

许先良  陈巧安  周  乔  顾正国

 杜志红  杜熊涛

九十墩

向文涛

熊  杰  周杏荣  陈三新  吴  胜

胡逢春  刘三毛

刘  口

王  敏

涂少泉  康润桂  周诗明  胡雅莉

李建军  袁先林

黄德才  万  军

叶  河

刘诗阳

向小平  黄  清  李  烨  王明涛 熊清华

叶文军  叶恒阳  

叶志想  吴学标

新城壹号

胡国平

胡琼芳 王  松  李  倩  周爱莲

李汉林  胡文利

青青家园

陈安超

柳志军  蔡  东  周海燕  贺  佳

杨胜雄  鲍厚发

春  天

何光明

龙  军  曾  浩  曾  瑞

李茂广  周  宽

绿  湾

曾玉峰

刘路明  彭  瑜  何小红  蔡  慧

金志权  周友华

杨  岗

乔本雄

钟  越  杜国华  邵远忠  郭振华

杨尚刚  杨  雷

金  台

刘  伟

王振平  潘方义  陈新红  张丽琴

金荣华  龚伟才

骑  尾

吴赤军

郭金波  许  涛  黄国庆  关进勇 王  芳

周焕新 邬铁兵  

梅  湖

昌  盛

吴正伟  何正高  李  玲  梅建军

李良树  张明山

徐  台

殷甘泉

黄建春  李文波  杨  维  陈爱萍

顾正国  李爱华

机动巡查专班

聂  武  林征军 龚贻平 彭兵才 郑  俊

张  俊  韩丽霞 徐 亮  刘会子

万  兵 杨天兵  许明凯  席兆勇 刘 柯

杜  贝 刘志军

 

附件2:

     

 

  1、营造健康的生活环境,人人有责

2、不要把自己的欢乐建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3、噪音是一种有害的污染

4、随意燃放烟花爆竹,是伤害孩子、制造火灾的隐患

5、燃放烟花爆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拘留

6、燃放烟花爆竹,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7、小孩放鞭,大人有责,职工放鞭,单位有责

8、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保障生命财产安全

9、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促进文明城市建设

10、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减少城市环境污染

11、禁燃烟花爆竹,树文明健康新风

12、禁燃烟花爆竹,创和谐安宁的节日环境

13、禁燃烟花爆竹,需要你我的共同参与和支持

 

 

 

 

附件3:

禁燃烟花爆竹  倡导文明新风

(告市民书)

 

2014年元月21日市政府再次发文禁燃烟花爆竹,具体要求如下:

1、城区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加工、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2、国家和本市重大庆典活动,需要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并发布公告。

3、城区所有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要从大局出发,上下一心,密切配合,积极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4、单位燃放烟花爆竹的,处罚单位3000元罚款,并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处500元罚款。

5、个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处500元罚款,并对其单位或居委会负责人处300元罚款。

6、监护人对被监护人遵守《燃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负责有教育和管理的责任,被监护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处监护人500元罚款。被监护人在学校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对监护人和学校处300元罚款。

7、在禁区内进行的车辆(如婚丧、报喜车辆)燃放烟花爆竹的,除对当事人罚500元及单位负责人罚300元外,并处司机300元罚款。

8、租赁房屋人员燃放烟花爆竹的,处当事人500元罚款,并处出租户主300元罚款。

9、违反《燃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销售烟花爆竹的,没收烟花爆竹,没收营业所得,并处5000元罚款。

10、抗拒查处,或者违反《燃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处15日以下拘留,罚款继续执行。

11、小孩放鞭,大人有责。个人放鞭,单位有责。人人维护禁鞭环境。

12、崇尚文明生活,克服不良习惯。人人参与禁鞭,创造清静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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