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毛嘴——全国文明城镇
中共毛嘴镇委 毛嘴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毛嘴楷模”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仙桃市毛嘴镇  2016年12月23日
毛发[2016]7号
 
 
中共毛嘴镇委  毛嘴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毛嘴楷模”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工作片党总支、战线党总支、村(居)党支部、镇直单位党支部、各村(居)委员会、镇直单位:
   根据仙桃市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仙桃楷模”评选工作的通知》(仙宣发[2015]23号)精神,为更好地发挥楷模的示范引领作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毛嘴楷模”推荐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类型
   “毛嘴楷模”候选人应事迹突出、群众认可,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先进性和示范性。主要包括:
   1、自强不息、艰苦创业、锐意创新、奉献社会的创新创业楷模;
   2、担当负责、敬业奉献、清正廉洁、办事公道、群众拥护、业绩突出的党员干部楷模;
   3、在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见义勇为楷模;
   4、孝敬老人、关爱小孩、家庭和睦、邻里互助的孝老爱亲楷模;
   5、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享有较高信誉的诚实守信楷模;
  6、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热心并长期致力于社会公益事业和志愿服务楷模。
   二、评选范围和程序
  (一)各村(居)、单位层层开展评选
   各村(居)、单位层层评选发布本级楷模,评选类型及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在此基础上,全镇范围内每月开展一次楷模评选,并通过实体榜进行发布。
   (二)市级层面进行集中评选
   “仙桃楷模”推荐工作由镇宣传办组织实施,各村(居)、单位层层评选发布本级楷模由镇宣传办组织集中评选后将所评楷模报市宣传部作为市级楷模候选人,重大突发事件中涌现出来的典型要随时报送。
   三、工作原则
   1.坚持评优推荐与评选“毛嘴楷模”工作相结合。“毛嘴楷模”评选活动作为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活动,将持续不断开展,各村(居)、单位向镇宣传办推荐,宣传办根据推荐,每月评选出“毛嘴楷模”,通过镇属媒体在全镇范围内广泛宣传。各村(居)、单位推荐的先进人物优先向市宣传部推荐。
  2.坚持选树好人和宣传好事相结合。在活动开展过程中,既要注重挖掘选树经常做好事,一贯具有良好道德品质的身边好人,也要注意发现和宣传百姓生活中涌现的单件好事,做好宣传好人与宣传好事并举,推动评选活动广泛而持续开展。
   3.坚持榜上选树与榜下活动相结合。在做好“毛嘴楷模”评选活动的同时,要充分发挥楷模人物的示范引 领作用,通过开展“学楷模我行动”活动,带动更多的人学习榜样事迹,践行楷模精神;通过开展“为楷模圆梦”公益行动,关心礼遇楷模,形成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
   四、推荐程序
   1、在本村(居)、企事业单位内广泛征集符合标准的典型人物事迹、照片,单位进行评选。
   2、在宣传栏设立“毛嘴楷模”举荐榜,对筛选出的典型人物进行张榜公示。村(居)、单位对举荐榜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更新。举荐内容要求有人物、有照片、有事迹、有张榜单位、有张榜时间。
   3、每月公示一周后,如无异议,向镇宣传办至少推荐1名典型人物,由镇宣传办进行评选、公示、宣传,并根据市宣传部要求适时向上推荐。
   五、推荐方式
   1、每月10日前更新、上报。填写《榜样人物推荐表》(附件)纸质表,由村(居)、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后,盖党支部章,报至镇宣传办。联系人:王杰  联系电话:2884002
   2、《榜样人物推荐表》、被推荐人生活照片2-3张(全部为电子版)报送至254139963@qq.com邮箱。
  六、考核结账
   1、村(居)单位楷模报送及宣传张贴纳入2016年村(居)宣传工作考核重点。
   2、单位报送情况将以镇党委文件形式报送各单位上级主管单位。
 
 
 
2016年3月9日
 
附件:
毛嘴楷模”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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