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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仙桃市国家卫生城市巩固和复审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仙桃创卫办  【时间】:2017/4/12
 

 

 

 

 

 

仙创卫办〔201730

 

 

 

关于印发《仙桃市国家卫生城市巩固和复审

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属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公司:

    现将《仙桃市国家卫生城市巩固和复审城区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2017年3月30

 

 

 

 

 

仙桃市国家卫生城市巩固和复审

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巩固创建成果,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根据《仙桃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方案》(仙办文〔20174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国家卫生城市巩固和复审迎检部门责任的通知》(仙创卫办〔20177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国家卫生城市巩固和复审迎检工作的意见,加强建筑(待建、拆迁)工地围挡、出入口硬化和卫生管理,达到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暗访的要求,暗访得分率达到85%以上

二、整治对象

城区所有建筑(待建、拆迁)工地。

三、整治内容和责任

根据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暗访)评价表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国家卫生城市巩固和复审迎检部门责任的通知》(仙创卫办〔20177号)建筑(待建、拆迁)工地卫生暗访分值10分。整治内容和责任明确如下:

1、工地围挡规范(4分)。城市主要路段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围挡应牢固、稳定、整洁,设置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健康知识的喷绘文化墙(内容在仙桃创卫工作群137731744下载参考);距离交通路口20米范围内占据道路施工设置的围挡,其0.8米以上部分应采用通透式围挡,并采取交通疏导和警示措施。(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城管局、三办一园,各施工企业)

2、出入口硬化并有清洗设施(3分)。工地出入口路面应硬化,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并严格使用,防止车辆带泥上路,污染环境。(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城管局、三办一园,各施工企业)

3、无生活垃圾积存(3分)。工地有卫生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保洁,有垃圾收集容器,垃圾日产日清,地面看不到积存生活垃圾(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城管局、三办一园)

建筑(待建、拆迁)工地现场管理要求见附件。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准备与自查阶段(31-15日)。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层层动员,分解落实任务,签订责任书;对照专项整治内容组织开展自查,制定整改措施。

(二)全面整治及迎接省级复审阶段(315-430日)。各项目部要认真履职尽责,对存在的问题全面实施整改达标行动,迎接4月份省级复审。

(三)巩固提高及迎接国家复审阶段(51-1031日)。按省级复审提出的意见,强化措施,举一反三,全面整改提高,保持高水平状态迎接5-10月份国家复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住建委、市城管局负责建筑工地整治的组织实施和检查督办工作。三办一园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各施工企业项目部要成立相应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并将具体领导小组名单报市住建委创卫办。

(二)搞好宣传发动。各施工企业项目部要在施工现场悬挂不少于2幅关于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内容的标语,在围挡合适位置设置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健康知识文化墙。

(三)严格监管执法。市质安站代表市住建委督履行建筑工地专项整治的监督管理职能。对整治工作不积极、不主动、不到位的要严肃查处。

(四)落实长效管理。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使建筑工地卫生管理水平得到整体提高。

 

附件:

建筑(待建、拆迁)工地现场管理要求

 

1、施工现场应沿工地四周设置连续封闭围挡,围挡高度应不低于2.5m。围挡用材应坚固、稳定,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

2、施工现场应设置固定的出入口,出入口应设置密闭式金属大门和值班室,配备专人值班,实行人员出入登记和门卫交接班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施工现场主要入口处必须设置“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消防保卫牌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五牌一图”应设置牢固、美观。

4、现场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禁止车辆带泥上路。应设置沉砂井、排水沟,保持排水畅通,地面无积水。

5、施工现场应合理划分作业区、办公区和生活区,并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按照文明施工专项方案设置道路、安装设备、堆放物料、搭建临时设施,保持场地布置整齐美观。施工现场道路、加工区、生活区、材料堆放场地及出入口应进行硬化处理,其中道路应采用混凝土硬化,并满足车辆行驶和抗压要求。

6、现场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及时清运出场。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7、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污染的作业区应封闭作业。堆放、装卸、运输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应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措施,风速四级以上天气应停止易产生扬尘的作业。

8、施工现场职工食堂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卫生许可证》和炊事人员《健康证》齐全;

9、在城区临街面、居民密集区的建筑主体脚手架必须用钢管搭好,外侧应用符合国家标准、完好无损的绿色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

10、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有水冲式厕所和浴室,设专人管理,保持卫生清洁。施工现场临时住宅应通风、采光好和整洁卫生的原则搭设,要建立卫生责任制度,配备专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