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做好在建项目的协调督办工作,主要是督办旺旺、真巧、直通车、新大禹、隽雅、阿尔迪等项目的建设进度。
2、做好新科万、直通车、中融达等项目的验资、注册和报规报建以及恒兴达整体转产手续办理工作。
3、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加大项目跟踪洽谈力度,促成在谈项目尽快签约落户。
4、认真做好全市项目拉练半年迎检各项准备工作。
5、扎实开展“环境百日整治”专项活动,为企业营造良好经济发展环境。
6、着力解决大力容器、天轮等企业的天然气需求问题。
7、做好统计、接待、科技、招工、办证办照、矛盾协调等方面的日常工作。
8、做好纪检监察日常工作,认真开展“宣教月”和“公示月”的各项活动。
经济发展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