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政策法规
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龙华山办事处   【返回首页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

根据环保部《2011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环办[2011]7号)以及省环保厅《2011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鄂环发[2011]4号)的要求,制定了《2011年全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贯彻执行。

附 件:2011年全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主题词:环保 宣传教育 工作要点 通知

 

附件:

2011年全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探索环境保护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新思路,大力推进环境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公众广泛参与环境保护工作,为促进我省环境保护事业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主要工作要点是:

一、全面总结“十一五”宣教工作,周密部署“十二五”目标任务

召开全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总结“十一五”宣教工作成绩,宣传贯彻《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2011-2015)》精神,对新时期宣教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作出部署。

 

二、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

(一)进一步提高环境新闻策划水平,把握正确的环境新闻宣传的舆论导向。

(二)完善新闻发布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确保新闻宣传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制定下发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新闻宣传与舆论引导工作的通知,发布环境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工作流程。

(三)加强与主流媒体沟通,掌握新闻宣传的主动权,利用报纸、电视、广播、杂志、互联网、手机报等多种载体开展宣传,使公众及时、准确、全面地了解环境保护工作的形势和动态。

(四)进一步加强对“十二五”全省环保规划、全省环保大会等环保中心工作的新闻宣传,围绕我省污染减排、环保专项治理等重要工作,深入宣传湖北环保工作亮点和成效,为全面实现我省“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目标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和社会基础。

(五)加强舆情监测和分析力度,编印《舆情快报》,及时、准确收集环境舆情动态,建立健全重大环境事件信息收集的专门机制,为决策者及时掌握舆情信息、积极应对媒体,顺利推进工作提供有益参考。

三、创新宣传形式和手段,统筹开展丰富多彩的环境宣传教育活动

(一)加强与人大、政协、宣传、教育等部门、新闻媒体、学校、社会团体的联系,丰富宣传载体,创新宣传形式,形成宣传合力。

(二)组织开展“6·5”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各地结合实际,及早谋划,围绕同一主题开展社会影响较大的宣教活动,扩大环境宣教工作的影响面。

(三)按照环保部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回顾的相关宣传工作,全面展示“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的成果和经验,为“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良好基础。

四、深入开展环境教育培训工作。

(一)积极开展环境教育培训调研工作,结合我省“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培训计划,分级分类、有针对性地开展环境教育培训。

(二)召开全省绿色创建工作现场推进会,扩大绿色创建工作成果。深化绿色创建领域,拓展绿色创建内涵,探索开展绿色饭店(宾馆)、绿色医院、绿色商场的相关试点工作。

(三)组织开展环境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培训效果。

五、积极推动全民环保行动,为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提供重要工作载体

(一)进一步规范和推进全省生态文明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出台《全省生态文明示范基地管理办法》。

(二)研究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全民环保行动的意见,推动全民环保行动向纵深发展。

(三)加强对环保社团、NGO组织的指导力度,规范公众团体有序参与环保行为,提高全民环保行动宣传质量,扩大全民环保行动覆盖范围。

六、推动全省环境宣传教育能力建设,为全面提升基层宣教能力创造条件。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环保宣传教育工作。